当事人 |
李某某, 江苏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华清寰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徐州市城南开发区两山口钢模租赁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03民初3114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华清寰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李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城南开发区两山口钢模租赁站诉被告江苏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华清寰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李某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03民初3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