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第三人-, 江苏远成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 ,苏州瑞讯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苏0509民初5300号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远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瑞讯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远成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由于原告苏州瑞讯物流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本院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0509民初5300号案件上诉状副本等上诉材料。公告刊登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