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中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淮安天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平药店 ,山东古阿源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古阿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合肥中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古阿源食品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南京医药淮安天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平药店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