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赵海燕,李国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20民初1358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国辉:本院受理赵海燕诉李国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20民初13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奉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