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淮安绿土地仓储中心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内容 淮安绿土地仓储中心:本院受理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与淮安绿土地仓储中心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