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文波,韩东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吉0105民初1890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韩东:本院受理李文波申请执行(2020)吉0105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