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魏文武,杨旭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04民初365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旭:原告魏文武与被告杨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04民初36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