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商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0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晋0106民初392号 |
案号 |
(2017)晋0106执11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太原市牧原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本金三百八十七万八千八百四十三元九角一分,及自2015年12月4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本金为三百八十七万八千八百四十三元九角一分的垫款罚息。二、被告山西商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任秋花、范海源、马莉、刘晰、张千云对被告太原市牧原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三万八千六百三十八元,保全费五千元由七被告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7-05-04 |
发布时间 |
2020-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丽娟赵丽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7540665915 |
登记机关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1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