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 ,和平县左邻右你便利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粤16民初134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和平县左邻右你便利店、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0)粤16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