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何家辉,何跃达,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1323民初9297号 |
案由 |
保险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家辉:本院受理原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诉被告何家辉、何跃达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何跃达不服本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1323民初929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诉状副本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答辩状及副本)。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