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志勇,梁建民, 黑龙江省宝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281民初246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黑1281民初2469号梁建民、黑龙江省宝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刘志勇与被告梁建民、黑龙江省宝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281民初2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