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乳源瑶族自治县亿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2018)粤0232破申1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根据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现为乳源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破产申请,本院于2018年12月17日作出(2018)粤023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对乳源瑶族自治县亿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本院查明,至2019年8月29日本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6位债权人向乳源瑶族自治县亿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41笔,管理人对上述申报债权审查确认15笔债权,确认债权总额为333805297.09元。管理人接收的乳源瑶族自治县亿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产(含银行存款4042.48元、乳源亿华时代广场占用土地及地上在建房地产),经评估,乳源亿华时代广场占用土地31875㎡及地上附着的乳源亿华时代广场A区共67305.07㎡和B区4栋31层共73857.16㎡在建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5日时清算参考价值为22106万元。本院认为,经管理人核查,乳源瑶族自治县亿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符合宣告破产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10日裁定宣告乳源瑶族自治县亿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