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天津紫东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兴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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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兴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103131417J):本院受理天津紫东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5693278926)诉天津兴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103131417J)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