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赵凤武,刘洪国,杨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3民初47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洪国、杨静:本院受理原告赵凤武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13民初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