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国强,杨伟其,第三人-李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23民初227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伟其、李标:本院受理原告吴国强与被告杨伟其、第三人李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21)粤1323民初2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