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建华,林燕美,陈学诚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粤0204民初4049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林燕美: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华诉被告林燕美、陈学诚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04民初40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