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孟二利,成小红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内容
成小红:本院受理原告孟二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