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驰骋传媒工作室 |
公告类型 |
公示催告 |
案号 |
(2021)粤0306民催5号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粤0306民催5号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驰骋传媒工作室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驰骋传媒工作室。二、公示催告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32000051/25250501,票面金额人民币100000元,出票人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20年11月23日、付款行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营业部、汇票到期日2021年5月11日、收款人湖南有水花科技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驰骋传媒工作室。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