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陈玉容,林立伟,郑伟荣,余冬,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安支公司 |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 案号 | (2020)粤5202民初225号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余冬:本院受理原告陈玉容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安支公司,林立伟,郑伟荣,余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粤5202民初22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1年07月12日15时00分在本院渔湖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 刊登日期 | 2021-04-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