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董连贵,伊燕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83民初363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伊燕华:本院受理原告董连贵诉被告伊燕华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83民初3635号民事判决书(准许原告董连贵与被告伊燕华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