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曹艳君,初立娟,李凤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黑0183民初313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初立娟:本院受理原告曹艳君诉你、李凤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黑0183民初313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