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许春红,张洪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622民初242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洪成: 本院受理原告许春红与被告张洪成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黑0622民初2424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