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谭文龙,黄书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0781民初446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书敏:本院受理原告谭文龙与被告黄书敏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781民初4465号民事判决书和原告谭文龙的上诉状。判决如下:不准原告谭文龙与被告黄书敏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