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顺丰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沛县运达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0391民初1184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沛县运达运输有限公司:原告顺丰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与被告沛县运达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1184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调解温馨提示、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7月28日14时10分在法治大厦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4-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