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天津分公司, 大连海明洋物流有限公司 ,弗玛仓储(太仓)有限公司 ,天津雷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弗玛仓储(太仓)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津0111民初7144号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海明洋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雷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弗玛仓储(太仓)有限公司、弗玛仓储(太仓)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连海明洋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11民初7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