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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正其,戴志华,王运喜, 安顺市华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华运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华辉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戴志华、王运喜: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赵正其与被执行人戴志华、王运喜、贵州华辉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贵州华运实业有限公司、安顺市华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将对被执行人戴志华、王运喜所有坐落于安顺市开发区西兴村翠麓阳光3.4幢2单元8层3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Y1207102)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现依法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权利。如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本院将按该评估结果挂网拍卖。
刊登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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