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春红,王明海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明海:本院受理原告张春红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