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发芬,黄文华,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1302民初1183号 |
案由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发芬、黄文华: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诉你们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粤1302民初118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