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于征伟,刘海艳,陈未,易俊,陆剑洲,杨焕珍,高鹏飞,彭显军,潘军江,俞忠,刘亮,张野,颜畅,吴惠文,刘建忠,许晶,邱鸿燕,孙化强,李全勇,王晶波, 成都律军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391民初737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亮、刘建忠、许晶、邱鸿燕、李全勇、王晶波、于征伟、刘海艳、陈未、易俊、陆剑洲、杨焕珍、高鹏飞、彭显军、潘军江、俞忠、张野、颜畅:原告成都律军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于征伟、刘海艳、陈未、易俊、陆剑洲、杨焕珍、高鹏飞、彭显军、潘军江、俞忠、刘亮、张野、颜畅、吴惠文、刘建忠、许晶、邱鸿燕、孙化强、李全勇、王晶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民初7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