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华新娟,刘文君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粤0222民初70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
内容
刘文君:本院受理原告华新娟起诉被告刘文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粤0222民初70号],因被告刘文君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