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谢文传,赖年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0222民初25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赖年妃:本院受理原告谢文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222民初255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人员组成成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