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郭秋连,王红强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1781民初39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红强:本院受理原告郭秋连与被告王红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781民初390号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15天内和15天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5月5日15时30分在阳春市人民法院潭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