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天津市筑就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奇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市筑就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奇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筑就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