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昌文,刘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84民初359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江:本院受理原告吴昌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84民初359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