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东源县船塘镇华晨商店,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16民初138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东源县船塘镇华晨商店、烟台金装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16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广东法院诉讼费用交费通知书、立案执行欠交诉讼费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广东法院诉讼费用交费通知书、立案执行欠交诉讼费告知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