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冯刚, 烟台三环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民初486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刚:本院对(2021)黑01民初486号原告烟台三环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冯刚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黑01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黑01民初486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