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志华,蒋云辉,姜海山,姜海林, 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志华、蒋云辉、姜海林:本案受理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志华、蒋云辉、姜海山、姜海林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被告姜海山的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