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李延刚,陈忠勇,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 案号 | (2021)津0116民初12350号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公告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李延刚:本院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诉李延刚,陈忠勇,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6民初12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