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杰英,魏巍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黑0111民初8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巍:本院受理原告王杰英与被告魏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2)黑0111民初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