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马丽容,林泽强,黄伟林,黄晓彬,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277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伟林、黄晓彬:原告马丽容与被告林泽强、黄伟林、黄晓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一、被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19460.65元;二、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194606.49元;三、被告林泽强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四、被告黄伟林、黄晓彬对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2771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和31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