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楷璇,蔡俊斌,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507民初170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楷璇(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蔡俊斌(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等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507民初17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