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冬梅,李兆民,盛凤燕,李元山, 大庆市工商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银河照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602民初181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盛凤燕、李元山、大庆银河照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与被告李冬梅、李兆民、大庆市工商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盛凤燕、李元山、大庆银河照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602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