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边鸿昌, 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天津重远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国新兴工程建筑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天津重远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边鸿昌及你单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