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蓝超勇, 云浮市华川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302民初730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蓝超勇:本院受理原告云浮市华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蓝超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5302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产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