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伍耀南,伍耀荣,伍剑能,伍丽平, 肇庆市太和房产实业有限公司 ,肇庆市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粤12民初5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肇庆市太和房产实业有限公司、伍耀南、伍耀荣、伍剑能、伍丽平: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肇庆市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肇庆市太和房产实业有限公司、伍耀南、伍耀荣、伍剑能、伍丽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法定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到你们,上诉人肇庆市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2021)粤12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