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罗燕, 惠州市金鑫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飞燕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23民初688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南飞燕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罗燕:本院审理的(2021)粤1323民初6888号原告惠州市金鑫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南飞燕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罗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关门停业,经营者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323民初6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