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东莞市万强照明有限公司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新信易灯头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2330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莞市万强照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新信易灯头厂诉被告东莞市万强照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2330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仲恺高新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