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赵吉连,孙丽华,刘冬田,李晓庆,汤淑云,王永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原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828民初79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吉连;孙丽华: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原县支行诉你刘冬田,李晓庆,汤淑云,王永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828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