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卢浩波, 深圳市华南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鸿盛木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22民初709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浩波、深圳市华南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鸿盛木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1322民初70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诉讼须知、提供类案告知、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民事裁定书于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提起上诉。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