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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开和, 肇庆市挪邦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佳冠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粤1202民初8946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佛山市佳冠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周开和: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挪邦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佳冠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周开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1202民初894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佛山市佳冠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72197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2.被告周开和对被告佛山市佳冠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诉讼财产保全费、保险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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